宫妓是公妓之一种,供天子娱乐之公妓。我国宫妓之设,原以供天子娱乐,性质颇似朝鲜之宫妓,起源不可考。《晋书·武帝本纪》云:“大康二年,选孙皓妓妾五千人入宫。”此“妓妾五千人”既为宫妓之滥觞。(参考历史学家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这首诗的题目“宫妓”,指唐代宫廷教坊中的歌舞妓。当时京城长安设有左、右教坊(管理宫廷女乐的官署,专管雅乐以外的音乐、歌舞、百戏的教习排练),左多善歌,右多工舞。唐高祖时,置内教坊于禁中;玄宗开元初,又置于蓬莱宫侧。诗中所写的宫妓,当是这种内教坊中的女乐。
“珠箔轻明拂玉墀,披香新殿斗腰支。”一两句描绘宫廷中的歌舞场面,正点题目。汉代未央宫有披香殿是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歌舞过的地方。唐代庆善宫中也有披香殿,“新殿”或取义于此。但此处主要是借这个色彩香艳而又容易唤起历史联想的殿名来渲染宫廷歌舞特有的气氛。对于披香殿前的歌舞,诗人并未作多少具体的铺叙,而是着重描绘了“珠箔轻明拂玉墀”的景象。珠箔即珠帘;玉墀指宫殿前台阶上的白石地面。轻巧透明的珠帘轻轻地拂着洁白的玉墀,这景象在华美中透出轻柔流动的意致,特别适合于表现一种轻歌曼舞的气氛,使人感到它和那些“斗腰支”的宫妓融为一个和谐的整体。“斗腰支”三字,简洁传神,不仅刻画出宫妓翩跹起舞的柔媚之态,而且传出她们竞媚斗妍、邀宠取悦的心理状态。同时,它还和下两句中的“鱼龙戏”、“偃师”,在竞奇斗巧这一点上构成意念上的关联。不妨说,它是贯通前后幅,暗示全诗主旨的一个诗眼。
“不须看尽鱼龙戏,终遣君王怒偃师。”三、四两句突转,集中托讽寓慨。“鱼龙戏”,本指古代百戏中由人装扮成珍异动物进行种种奇幻的表演。《汉书·西域传赞》颜师古注云:“鱼龙者,为舍利之兽,先戏于庭极;毕,乃入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鱼,跳跃漱水,作雾障日;毕,化成黄龙八丈,出水敖戏于庭,炫耀日光。”可见这是一种变幻莫测、引人注目的精彩表演。不过,从题目“宫妓”着眼,这里的“鱼龙戏”恐非实指作为杂技百戏的鱼龙之戏,而是借喻宫妓新颖变幻的舞姿。末句的“怒偃师”用了《列子·汤问》的一则故事;传说周穆王西巡途中,遇到一位名叫偃师的能工巧匠。偃师献上一个会歌舞表演的“假倡”(实际上是古代的机器人),“钡(抑)其颐则歌合律,捧其手则舞应节,千变万化,惟意所适。”穆王以为是真人,和宠姬盛姬一起观赏它的表演。歌舞快结束时,假倡“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穆王生气,要杀偃师,吓得偃师立即剖解假倡,露出革木胶漆等制造假倡的原料,终于免祸。三、四两句是说,等不到看完宫妓们那出神入化的精彩表演,君王就要对善于机巧的“偃师”怒气冲冲。
原故事中的偃师是一个善弄机巧的人物,但他却差一点因为弄巧而送命。这种机关算尽、反自招祸患的现象具有典型意义。诗人用偃师故事,着眼点正在于此。诗中的宫妓和“偃师”的关系,相当于原故事中倡者和偃师的关系;而诗中所描绘的“斗腰支”、“鱼龙戏”,又正相当于原故事中倡者的歌舞,所突出的正是偃师的机巧。那么,透过“不须”、“终遣”这两个含意比较明显的词语,可以看出,诗中所强调的正是善弄机巧的偃师到头来终不免触怒君王,自取其祸。如果把这首诗和《梦泽》、《宫辞》等歌咏宫廷生活而有所托讽的诗联系起来考察,便很容易发现“未知歌舞能多少,虚减宫厨为细腰”,“莫向樽前奏《花落》,凉风只在殿西头”和“不须看尽鱼龙戏,终遣君王怒偃师”之间有着十分神似的弦外之音。宫廷歌舞原是政治生活的一种隐喻;而迎合邀宠、红粉自埋的宫女,一时得宠、不管将来的嫔妃,和玩弄机巧、终自召祸的偃师,则正是畸形政治生活的畸形产物。在诗人看来,他们统统是好景不常的。